“享约车”推荐阅读:泉州交警查处网约车违法行为17685起

“享约车”推荐阅读:泉州交警查处网约车违法行为17685起

发布日期:2019-12-12 10:30

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网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不少。16日,泉州交警部门通报全市网约车典型交通违法情况。据统计,今年1至4月份,泉州交警部门共查处网约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685起。

  截至5月14日,泉州市网约车保有量已达10496辆(传统出租车2829辆),是传统出租车3.7倍,且保有量还在加快增长中。本次通报的17685起违法行为中,包括酒后驾驶5起、超速1047起、闯红灯1388起,有5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数达896辆。需要特别通报的是车辆闽C57RX1,其3月份被查处的交通违法竟达15次。

  今年2月18日凌晨,林某城饮酒后驾驶闽CD05371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营运小型汽车在洛江区安吉路十一中路段被洛江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民警查获。经测试,林某城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3.8mg/100ml。其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考取。

  4月25日8时许,王某洲驾驶闽CD52128(小型新能源汽车)从安溪县政府往北石方向行驶,行至三安桥路段时,因涉酒驾驶被安溪凤城派出所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测试结果为2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对其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进行了严厉处罚。

  另外,1月至4月份,全市网约车共发生1起亡人交通事故,多起伤人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所属车辆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教育,确保交通安全。